行業資訊
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容量、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以及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等因素確定。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列為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
①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中任一種水污染物近三年內任一年度排放量大于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設定的篩選排放量限值的工業企業;
②設有污水排放口的規?;笄蒺B殖場;
③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以及日處理能力10萬噸以上或者日處理工業廢水量2萬噸以上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
上一篇:2023年2月1日起施行!住建部重修《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下一篇: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